260304人文溯源,周顯王十年(公元前三五九年)
周顯王十年(公元前359年)在《資治通鑑》卷二中,主要記載了秦國的重要變法事件。文中提到:「秦商鞅築冀闕宮庭於咸陽,徙都之。令民父子、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。並諸小鄉聚集為一縣,縣置令、丞,凡三十一縣。廢井田,開阡陌,平斗、桶、權、衡、丈、尺」
。
以下為該年記載的重點內容:
- 商鞅變法:秦孝公啟用商鞅,實行變法。
- 遷都咸陽:築冀闕宮庭於咸陽,並遷都至此。
- 社會改革: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室內息(限制大家族制度)。
- 行政改革:合併小鄉為縣,設置令、丞管理,共劃分三十一縣。
- 經濟改革:廢除井田制,開阡陌(承認土地私有),並統一斗、桶、權、衡、丈、尺等度量衡。 维基文库
這一年的記載標誌著秦國變法圖強的開始,為秦國之後的統一奠定了基礎。